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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政策背景:为何修订?
2026年6月8日,国家药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发布2026年第50号公告,正式颁布新版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(GCP),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,同步废止2020版GCP。
此次修订有两个核心驱动力:
一是国际接轨——ICH于2025年1月发布E6(R3)新版规范,我国已于2026年3月全面实施;
二是本土实践积累——"十四五"期间我国创新药临床试验数量显著增加,2020版GCP部分条款已难以匹配新形势。
二、 核心变化:新版改了什么?
与2020版相比,新版GCP共六章五十四条,三大结构性变化:
1. 新增"数据治理"专章
首次对电子数据采集、管理、分析系统提出合规要求,明确电子签名法律地位,填补数字化管理空白。
2. 引入"质量源于设计"理念
要求从设计阶段起纳入质量管理,识别关键风险,主动防控,而非事后补救。
3. 强化主体责任
主要研究者为"临床试验现场最终责任人",申办者为"临床试验相关活动最终责任人",责任链条清晰不推诿。
三、对药企意味着什么?
·数据系统须在9月1日前完成合规审查。
·试验方案设计须前置质量风险评估。
·知情同意书要求更高,特殊受试者保护细则明确。
四、百诺医药的行动
百诺医药持续关注临床研发合规动态,将对照新版GCP要求,重点审核临床试验中数据治理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方面的合规情况,确保每一项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可靠、过程依规可追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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